申请印度原产地证CO,申请印度原产地证FORM B,申请印度FORM M产地证,出口印度需要产地证,印度亚太FORM B产地证,详情咨询我司 出口到印度客户需要办理原产地证吗? ——一般都是需要的,出口到印度可以办理两种原产地证 **种:印度一般原产地证CO *二种:印度亚太FORM B产地证 2006年我国开始签发亚太FORM B产地证 亚太协定下的成员国是:孟加拉国,斯里兰卡,印度,韩国 印度原产地证:原产地证(CERTIFICATE OF ORIGIN),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(或地区)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。 印度亚太FORM B填制方法: 亚太原产地证*1栏:货物出口人。注明出口人的全称、地址和国家。 亚太原产地证*2栏:货物收货人。注明收货人的全称、地址和国家。 亚太原产地证*3栏:官方使用。由签发证书机构填写。 亚太原产地证*4栏:运输工具和线路。 详细注明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和路线。如果信用证等单证未详细列明时,应注明“空运”或“海运”字样;如果货物运输途中经过*三国时,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注明: 例如:“空运” “从老挝至印度途经曼谷” 亚太原产地证*5栏:税则号列。 注明各项商品的4位HS编码。 亚太原产地证*6栏:包装唛头及编号。 注明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。应当与货物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相一致。 亚太原产地证*7栏:包装件数及种类;货物名称。 注明出口货物名称。应当与发票上的名称相符。准确的货物名称有助于进口国海关快速清关。 亚太原产地证*8栏:原产**准。 享受关税减让优惠的货物必须符合《亚太贸易协定》原产地规则*二条规定,是在出口成员国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;或者在出口成员国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符合原产地规则*三条、*四条规定的。 1. 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:在*8栏中填写字母“A” 2. 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:在*8栏中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填写: (1)如果符合*三条规定的原产**准,则在*8栏中填写字母“B”。在字母“B”的后面填上使用非成员国原产或不明原产地的材料、零件或产物的总价值,以在船上交货价格(FOB价格)中所占的百分比表示,(如“B”50%); (2)如果符合*四条规定的原产**准,则在*8栏中填写字母“C”。在字母“C”的后面填上在出口成员国原产成分的累计总和,以在出口货物船上交货价格(FOB价格)中所占的百分比表示,(如“C”60%); (3)如果符合原产地规则*十条规定的特殊比例标准,则*8栏中填写字母“D”; 亚太原产地证*9栏:毛重或者其他数量。 注明货物毛重或其他数量(如件数、公斤)。 亚太原产地证*10栏:发票编号及日期。 注明发票编号及日期。随附发票上的日期不应当迟于原产地证书格式正式启用的日期。 亚太原产地证*11栏:出口人声明。 “出口人”是指发货人,该发货人可以是贸易商也可以是制造商,声明中会注明原产国、进口国、地址和日期。且该栏目应当由公司授权人员签名。 亚太原产地证*12栏:证明。 本栏目由签证机构印章确认。 申请印度原产地证CO,申请印度FORM B产地证,申请印度FORM M产地证,期待进一步咨询了解